一、门诊
1、门特慢病患者费用结算:持本人社保卡到收费处直报医保报销部分,自付部分刷卡内余额,如余额不足者付现金。
2、普通参保患者费用结算:持本人社保卡刷卡或现金支付。
二、住院
a、船山区居民
1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需提供:本人社保卡及本人身份证。
2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需提供:当年参保发票,户口薄以及本人身份证。
b、安居区居民
1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需提供:本人社保卡及本人身份证。
2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需提供:当年参保发票,户口薄以及本人身份证。
3、民政救助:需持低保、五保或特困人员证明,当地村委会和乡、镇民政办盖章。
c、蓬溪县居民
1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需提供:本人社保卡及本人身份证。
2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需提供:当年参保发票,户口薄以及本人身份证。
3、民政救助:需持低保、五保或特困人员证明,当地村委会和乡、镇民政办盖章。
d、大英县居民
1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需提供:本人社保卡及本人身份证。
2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需提供:当年参保发票,户口薄以及本人身份证。
3、民政救助:需持大英县民政局开具的介绍信。
e、异地居民
我院暂未开通异地参保对象异地结算业务,异地参保对象应回当地进行报销。